高校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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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

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

什么是地方专项计划?

答: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为本地所属重点高校

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

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蒙、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辽教发[2016]36号)

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