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考入沈阳药科大学,为了方便来学校就读、保证入学手续顺利办理,请你一定仔细阅读本须知。学校将在沈阳药科大学招生网(zs.syph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微信号syphuzj)中公布其他迎新公告,请随时关注。
一、报到注册
1.网上预报到注册
新生须在8月16日-8月18日之间查看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zs.syphu.edu.cn),点击首页“报到系统”专栏,完成注册并进行线上预报到,报到当日再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到确认。(系统操作指南可参见招生网站公告栏)
2.现场报到时间
新生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在8月22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事先向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zs@syphu.edu.cn)并告知辅导员老师,无故超过15个工作日未报到者(除已告知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24年被录取年满18周岁男生,报到时须持有并出示《兵役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未兵役登记的同学报道入学后须登记。
希望新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到,学校不安排陪送家属食宿。
二、报到地点
所有本科专业新生均在南校区报到。
南校区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三、报到流程
1.新生到各自公寓楼办理寝室入住手续。
2.8月22日,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在文体馆中各学院接待处报到领取校园一卡通等材料,即完成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体检在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四、 组织关系办理
新生党员在入学后一周内务必向辅导员老师报到登记并说明情况。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党员,省内组织关系转接无需纸质版介绍信,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基层党组织名称”;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党员,按照上级要求,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或去向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院”。报到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五、团员关系办理
为顺利完成2024级本科生新生团员团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具体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线下团关系转接
1.2024级本科生新生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需携带团员档案(必须有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团员证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报到(有的团员档案在新生档案中封存)。报到后由2024级本科生各团总支书记收取所有团员的团员档案、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校团委在开学后正式下发的通知要求办理线下团关系转接。
2.没有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须回原团组织转出团员档案,团员档案确定丢失的需出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需由发展、审批入团的团委开具(如在高中入团,应由所在高中团委开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地点、介绍人等基本信息,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团的需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丢失团员档案的团员需在办理线下团关系转接时将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与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同上交,经校团委审核后将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存入团员档案。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算作团员档案。
3.团员证基本信息完善,团籍注册页面有注册信息并加盖注册章,“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须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没有团员证的新生团员,须回原团组织补办团员证。
4.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共青团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原所在基层团委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团组织和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告。如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团组织予以补转。过期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5.只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既无团员档案,又无团员证,暂时不予接收团员组织关系。
(二)线上团关系转接
2024级本科生新生“智慧团建”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照校团委在开学后正式下发的通知统一办理。
(三)注意事项
新生团员既需要进行线下团关系转接,也需要进行线上团关系转接。新生团员团关系只能转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到其他团组织。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六、户口迁移办理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不做迁移。
2.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写全):
药学(理科基地班)新生落户沈阳,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余各专业新生落户本溪,落户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准确,由于迁移地址写错而不能落户,后果自负。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一版面),办理本溪落户时需本人到所属派出所照相,同时换领新身份证。
5.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迁出。
6.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集中办理。
七、高中档案
高中将档案发给学生本人的请自行携带,不得拆封,在入学后辅导员老师将安排时间统一收取,请注意要善保管;高中统一邮寄档案的,请按照以下地址邮寄:(仅接收邮政EMS)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5号北地邮政营业厅 齐宏 13614145966(请勿邮寄到沈阳校本部或南校区)
收件人:齐宏 邮编: 117000 电话: 13614145966
八、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将根据沈阳市医保中心最新要求,开学后集中办理。如想申请沈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减免(仅限沈阳市户籍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
注:如遇低保证上因学生户口迁出而没有学生姓名的情况,可以附加户口簿学生本人迁出页的复印件来证明低保证与学生关系,来证明低保证与学生关系。
2.学生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以上)(照片页、信息页的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儿童福利证》(市儿童福利院孤儿也可开具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
3.《沈阳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将根据沈阳市医保中心的最新要求相应减免。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导、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提交申请,在学生、家长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2.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3.全国绝大部分省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申请更便捷,政策更优惠,如果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8:00)。
4.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入学后及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上联(右上角标明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学费、住宿费和辅导员老师姓名)交至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提交至学生处办理贷款回执录入等后续事宜。因个人原因出现上交和上报材料不及时或者不上交贷款受理证明造成贷款后续问题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下联由学生本人留存。
5.有部分地区资助管理中心没有给学生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纸质版,只是给学生发了一条带有回执校验码的电子信息(请学生务必保存好),并在网上自行下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打印,右上角标明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学费、住宿费和辅导员老师姓名,开学时一并上交。
6.在非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有合同需要学校资助部门盖章,请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上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
十、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缴纳学费有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即学生暂缓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申请“绿色通道”(已成功申请并办理好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再申请“绿色通道”)。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预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可在专区内填写《沈阳药科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十一、军训
入学后开始十五天的军训,要求学生自备白色运动鞋一双。报到当天学生可购买军训服装(88元/套)。
十二、非全日制第二学历/学位
我校是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主考学校及助学单位。全日制本科生在学期间可参加我校自学考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第二学历助学班。
高等教育类别:自学考试(非全日制)
学费:2700元/年,学制2年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完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在获得原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后,颁发由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章、沈阳药科大学附署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沈阳药科大学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均可查询、认证。
咨询电话:024-23986559(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
十三、新生报到收费项目表
注:请各位同学按照相关专业学费标准和住宿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体检费用:
注:体检费用根据教育部通知或有调整
十四、其他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不再组织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统一采购,除床垫由学校提供外,新生须自备棉褥、薄被、厚被、蚊帐、枕芯、被罩、床单、枕巾、枕套等物品,床位尺寸2M*1M(长*宽),由于采购批次不同,个别床位尺寸稍有偏差。
2.为了给学生提供便利,南校区爱心超市有床上用品出售,可自愿购买,如需购买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订。
3.实验用白大衣。学校物资供应科为广大新生准备了实验所需的白大衣。白大衣上印有沈阳药科大学logo。新生们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购买,只需在开学后向辅导员老师申报所需的尺码,由辅导员老师汇总后报给物资供应科。随后,物资供应科将统一进行发放。
4.邮寄到校(需到校后自提),邮寄地址具体如下:
若学生需邮寄大件行李,可根据报到时间提前邮寄到学校(邮费由学生自付),学生到校后可自行去寄存处领取行李。
校本部:顺丰、京东、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韵达、极兔、天猫。
南校区:顺丰、京东、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韵达、极兔。
邮寄地址:
校本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南校区: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沈阳药科大学 (邮编:117004)
收件人:“学生姓名+联系方式”
寄件人:“学生姓名+联系方式”
行李寄存处地点:以校内快递公司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十五、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沈阳药科大学计财处公众号。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沈阳药科大学计财处”,进行关注。
注:缴费时间约在开学前一周,具体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了解。
2.绑定学号信息。点击右下角“个人信息”,输入学号和密码,完成绑定。
学号:(需登录预报到系统查看)
初始密码:GXzhcx@身份证号后6位
3.选择缴费项目完成缴费。点击“缴费”——“学宿费缴费”——选择缴费项目——确认支付。
注:首次登陆后,系统将自动绑定微信用户信息,下次登录时,无需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自动登陆。如需更换绑定微信,需先通过“个人信息”点击解绑后,用新微信重新绑定。
十六、校园一卡通
新生入校后将会每人免费发放一张印有照片、学号、班级等信息的校园一卡通。校园一卡通具有身份认证、图书借阅、消费管理、门禁管理等功能。
为保证在报到时,学生能第一时间收到校园一卡通。在预报到系统中,及时上传一张本人二寸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具体要求:深蓝色背景,jpg格式,照片尺寸是35*53㎜,大小在1M左右,分辨率不低于413*626像素,不要使用修图软件进行特效处理。
校园一卡通的充值有两种方式:
1.校园e码通小程序充值
→打开手机微信/支付宝APP
→搜索小程序“校园e码通”
→进入后所在城市选择“沈阳市”
→搜索“沈阳药科大学”并选择
→输入姓名、一卡通号(即学号),点身份验证
→根据提示输入校园卡查询密码完成身份认证
(校园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12-17位)
→电子钱包绑定建设银行卡即可实现免充值二维码支付
→温馨提示:将校园e码通小程序添加至手机主屏幕,扫码更方便
2.手机银行充值
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APP
→选择“生活”(底部菜单栏)
→进入后所在城市选择“沈阳市”
→点击“更多”
→选择“学校教育”
→选择“校园卡充值”
→选择缴费单位“沈阳药科大学校园卡充值”
→输入一卡通号(即学号)
→点击“查询”
→输入缴费金额
→根据提示完成充值
十七、中国建设银行卡
建设银行为我校业务结算行,为保证新生入学后,学费住宿费缴纳、校园一卡通充值等事项的办理,新生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3日内,通过手机版微信端扫码登录“校园e码通”进行建行卡网上申请,申请流程及操作方法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国建设银行通汇支行服务热线:024-22826843。
温馨提示:为确保新生报道后及时领取银行卡,请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校园e码通”查询银行卡号,实体银行卡将在新生报道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该卡将作为大学期间奖助学金发放、校园一卡通充值等与学校经济往来结算的载体,新生领取银行卡后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实体卡到建行任一网点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办理激活改密。
十八、交通提示
1.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优惠票。
2.前往南校区的线路情况如下(仅供参考):
(1)公共交通
线路1:本溪新城站(高铁站)--南校区。(67路公交车)
线路2:火车站(沈阳站、沈阳北站)--地铁2号线奥体中心A出口--沈本城际巴士(15元)--沈阳药科大学站(南校区东门)。
(2)自驾车(沈阳出发)
线路1:五爱街--五爱隧道--沈本大道--南校区
线路2:青年大街--沈丹高速--边牛收费站--南校区
十九、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24-43520666
学 生 处:024-43520152(学生资助咨询)
计 财 处:024-43520108(收费室)、43520107(校园一卡通)
公寓管理科:43520406(南校区)、024-23986206(校本部)
校 医 院:024-43520392(预防保健科);18341401440(校医院24小时电话)
保 卫 处:
024-43520110(南校区报警电话)
024-43520117(南校区办理户口电话)
024-23986110(校本部报警电话)
024-23986141(校本部治安科)
为提升广大学生校园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我校保卫处特制定《校园安全手册》,请各位新生务必扫码学习,时刻关注校园安全。
友情提示:
1、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月16日-8月18日登录我校预报到系统,进行注册和预报到,各位新生可在预报到系统中查询班级、寝室号、辅导员联系方式等。
2、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寸12张、二寸4张、二寸电子版(用于一卡通)。
“新”心相印,“药”你幸福
——关于家校心理共育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烁玉流金,夏山如碧,踔厉启程。祝贺您的孩子即将在沈阳药科大学这片育人沃土书写属于自己青春时代的崭新人生篇章!我们向辛勤培育子女的父母道一声:您辛苦了。同时向您将如此优秀的孩子托付给我校培养表示由衷的感谢。
大学阶段是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关键期,是学生从家庭和校园逐步走向社会的过渡期,面临很多重要的人生挑战,其中最重要的两大课题就是:适应和发展。初入大学,首先要学会适应,适应集体住宿和自主学习的全新生活方式,在适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的培养,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心态不同,人生的境遇便会天差地别。“爱之必以其道”,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第一任老师。
为此,诚邀各位家长提高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视,提升心理知识储备和亲子沟通技能,和学校通力协作。希望您能帮助孩子在大学做好“心理断乳”,从养育者和决定者过渡为陪伴者和支持者,鼓励孩子主动沟通和决策,助力其更好地实现内在成长,同时也要避免抱怨、评判和指责,尽可能多元化、多角度理解孩子的挫折与失败,做孩子的心理榜样,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为孩子心理赋能。与此同时,我们诚邀家长朋友们在孩子进入大学后也能够做成长型父母,和我们共同关注您孩子的心理发展,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假如您的孩子在进入大学后遇到以下情况,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老师或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取得联系:
一、发生了引起强烈情绪波动的事件;
二、迟迟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甚或有抵触情绪,以及无助感;
三、被抑郁、焦虑、烦躁等消极情绪困扰超过两周,或伴有内疚、易激惹、失眠、食欲不振、无生理基础的躯体疼痛等;
四、目标感丧失,无所适从,转向自我怀疑,对人生抱有否定、虚无的态度;
五、社会功能的急剧下降,比如:学业成绩急剧下降、大量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网络依赖成瘾等;
六、无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自己性格较多负面评价,长时间感到孤独,却无人可以倾诉或者不敢向人倾诉。
请您帮助孩子在大学期间牢固树立“适当的求助,是强者的行为”这一理念。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为全体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心理保健与心理咨询服务,随时倾听孩子们的心理困惑,并持续为学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解您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知程度,以及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的需求与建议,便于我校心理健康发展中心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育人工作,请您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家校共育问卷,由衷感谢您的配合!
学校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地址: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南校区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24-43520396
最后,祝您全家幸福安康。期待和您一同见证孩子在沈药的幸福成长之旅!
沈阳药科大学
学生处
2024年7月10日